1.在7月27日至8月7日系统切换期间,纳税人仍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正常开票(上传)、抄税和认证(进行发票勾选及勾选确认)。
2.还未领用发票的纳税人,请您务必在26日前领用发票;本月已领用发票的纳税人,如您持有的票量不能满足您的实际需求(无法使用到8月8日),请将发票使用完毕以后,到办税服务大厅办理增量业务。注意购票前先申报清卡完毕,如有剩余发票请上传验旧,由于大厅购票人较多,请尽量使用“票e送”购票。
3.如您当月需要代开发票,请您务必在26日下班前完成预缴税款入库。
4.8月8日上线,建议纳税人尽量通过网上办理有关涉税事项,避免办税服务厅拥堵。
5.北京市2016年8月份申报期顺延,调整为8月 8日至8月 26日。
来源:北京国税